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终审维持无罪原判

内容摘要IT之家 7 月 17 日消息,据韩联社报道,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终审 17 日宣判,法院维持原判,认定李在镕无罪。IT之家从报道获悉,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审判第三庭当天作出上述判决。前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等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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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7 月 17 日消息,据韩联社报道,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终审 17 日宣判,法院维持原判,认定李在镕无罪。

IT之家从报道获悉,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审判第三庭当天作出上述判决。前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等与李在镕一同被起诉的 13 人也全部被判无罪。

李在镕等人涉嫌 2015 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的合并过程中参与非法交易、股价操作、会计造假,因此于 2020 年 9 月被检方起诉。一审经过 3 年 5 个月的审理,于去年 2 月宣判李在镕无罪。二审于今年 2 月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无罪。

据IT之家此前报道,2020 年 9 月,李在镕因涉嫌在 2015 年三星两家子公司 —— 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过程中操纵股价、渎职和会计欺诈而被起诉。

此次合并中,每一股第一毛织的股份可换取三股三星物产的股份,帮助李在镕通过其在第一毛织的 23.2% 股份巩固了对三星物产的控制权,而三星物产是三星集团的实际控股公司。

检方怀疑三星集团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操纵股市,抬高第一毛织的股价并压低三星物产的股价,这些手段包括传播虚假市场信息以及游说三星物产的主要股东国民年金公团支持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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