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豪车的注意!财政部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超90万就开始收了

内容摘要快科技7月17日消息,今天财政部发出新的公告,调整对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征收。财政部公告,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电话:400-962-3929

快科技7月17日消息,今天财政部发出新的公告,调整对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征收。

财政部公告,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规定的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四、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新政策出台前,这个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雪花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

免责声明

本网站(以下简称“本站”)提供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或转载,仅供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承担责任。我们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所有合法权益,但由于互联网内容的开放性,本站无法核实所有资料,请用户自行判断其可靠性。

如您认为本站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675867094@qq.com。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尽快审查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内容)。本站内容均为互联网整理汇编,观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谨慎决策,如发现涉嫌侵权或违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合作联系方式

如有合作或其他相关事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