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移动电源认证实施规则:8月15日起实施

内容摘要快科技8月1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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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8月1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

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采用“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模式。认证单元按产品类别、型式等划分,如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按正负极材料、安全设计等划分,移动电源按规格、工作原理等划分,且对不同生产者、生产企业的产品有不同试验要求。

获证后通过跟踪检查、抽样检测监督,不同类别企业监督频次不同。

证书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靠监督保持有效性,届满前90天内可申请延续。产品变更、扩展需按规定申请,违规将被注销、暂停或撤销证书。

有关要求如下:

一、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不再适用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三、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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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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